6)核实残存的风险是否在容许的范围内.
三. 安全防护等级
1. 首要防护:工艺过程控制系统应具有完备的探测,警告及控制
潜在的危险的功能.如系统的自动控温控压及报警系统.
2. 次要防护: 独立于首要防护系统而存在的保护装置.如压力安
全阀.
3. 紧急防护系统: 火气探测报警,紧急关断和紧急泄放系统是设
计用于探测,阻止相应过程控制系统失效情况下发生的危险,将危
险置于可控状态.
安全准则只涉及应急防护的基本设计及要求.这些安全准则通
常假设任何一次较大的意外事件只有一种危险发生.安全系统和
设备的设计条件通常按设备能够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操作及维护方
式来运行,并按法规要求进行检验.
四. 安全准则的扩展
1. 各类项目的安全要求通常有专门的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规范.除
此之外,相关规格书及标准法规中的安全要求也必须遵从.
2. 任何一套装置的安全性主要依赖于将提前策划的安全措施融入
到设计中去.为使设计结果能完全满足安全,环境,财产保护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