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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

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

意识。

 

第二十二条 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

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

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  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

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 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

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

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 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

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八条 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

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

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

向厂长反映。

 

第二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

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 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

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

先执行后申议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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