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5 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
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 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
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 安规考试管理
4.8.1 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 4 月份进行。
4.8.2 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 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 76 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 1 个月内补考
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 1 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 1
个月。
4.8.4 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 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
察机构。
4.8.6 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 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
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
不少于 60%人/次。
4.9 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
4.9.1“
”
三措 计划,应在每年的 6
“
”
月份前编制完成。 反措 计划由生产副经理
“
”
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 安措
“
”
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 三措 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
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