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规模和布局审查;
(5)田、水、路、林、村规划布局综合审查;
(6)实施措施审查。
14、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验收的基本要求: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要落实到地块;
(2)没有规划为建设用地的耕地,应当优先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基础数据与总体规划相一致。
(4)调整划定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县土管部门与农业部门实施,以乡镇为单位。
(5)调整划定后,要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15、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验收内容:
(1)基本农田是否已经落实到地块;
(2)实地是否已核实;
(3)标志建立是否正确。
(4)档案建立是否规范。
(5)建章立制是否完整可行。
16、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验收步骤:
(1)自查;(2)初验;(3)复验;(4)公布;(5)总结
17、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
(1)基本农田的数量管理:
(2)基本农田的使用管理:
(4)基本农田的维护管理:
(5)基本农田的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