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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外包尺寸。

 

⑷ 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位置尺寸。

 

⑸ 卫生器具、水池、台、橱、柜、隔断位置。

 

⑹ 电梯、楼梯位置及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及主要尺寸。

 

⑺ 地坑、地沟、各种平台、人孔、墙上留洞位置尺寸与标高,重要设备

位置尺寸与标高等。

 

⑻ 铁轨位置,轨距和轴线关系尺寸,吊车型号、吨位、跨距、行驶范围、

吊车梯位置,天窗位置及范围。

 

 

⑼ 阳台、雨蓬、踏步、斜坡、散水、通气竖管、管线、竖井 、垃圾道,消防

梯,雨水管位置及尺寸。

 

⑽ 室内外地面标高,设计标高、楼层标高(地层地面为±0.000)。

 

⑾ 剖切线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

 

⑿ 有关平面墙上节点祥图或祥图索引号。

 

⒀ 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尽量取上北下南)。

 

⒁ 平面图尺寸和轴线。如系对称平面可省略重复部分尺寸,楼层平面

除开间跨度等主要尺寸及轴线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
可共用亦平面,但需注明层次及标高。

 

⒂ 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可绘制夹层平面图、高窗平面图、平顶、

留洞等局部放大平面图。

 

⒃ 建筑平面图长度较大,可采用分段绘制,并在每各分段平面的右

侧绘出整个建筑外轮廓的缩小平面,表示出该段所在部位。

 

⒄ 屋面平面图可适当缩小比例绘制,一般内容有:墙、檐口、檐沟、坡

向、坡度、落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
屋面上人孔、室外消防楼梯及其它构筑物、祥图索引号等。

2.3.4 立面图

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全,但差异极小,不难推定的立面可以省略,对

于内部院落的局部立面,也可附带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图剖面图未能完
全表示时,则需要单独绘出。

 

⑴ 建筑物两端及分段轴线编号。

 

⑵ 女儿墙顶、檐口、柱、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室外扶梯和消防梯、阳

台、栏杆、台阶、踏步、花台、雨蓬、线条、勒脚、洞口、门、窗、门口、雨水管、其
他装饰构件和粉刷分格线示意图等;外墙的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宽×高
×深及关系尺寸)。

 

⑶ 门窗可适当典型示范一些具体形式与分格。在平面图上表示不出的

窗编号,应在立面图上标注,平、剖面图未表示出来的窗台高度,应在立
面图上分别注明。

 

⑷ 各部分构造、装饰节点祥图索引、用料名称或符号。
2.3.5 剖面图

剖面图应选在有楼梯、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最有

代表型的部位,必须充分表达清楚。如局部情况有不同,可绘制局部剖面。

 

⑴ 墙、柱、轴线、轴线编号,并标注其间距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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