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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检查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新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

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书面记录须经受教育
者本人签名确认,工人换岗时,应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6.1.4 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作全面、具体、有针对性的安全

技术书面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6.1.5 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包括临时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等专项

施工方案,应全面、具体,并针对工程结构、施工特点、场地以及气候条件等编制安全技术

措施。

6.1.6

” “

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 人的不安全行为 和 物的不安全状态 ,而且应以人为安

全控制为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包单位做到:

6.1.6.1 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6.1.6.2 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6.1.6.3 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1.6.4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1.7 高处作业

6.1.7.1 进行高处作业施工时,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档脚板、安全带和安全

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靠;

6.1.7.2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

岗,上岗前应已经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
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6.1.7.3 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

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6.1.7.4 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1.7.5 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

设施。

6.1.7.6 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6.1.7.7 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 10.8m/s 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

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6.1.7.8 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6.1.7.9 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

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

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6.1.8 脚手架工程

6.1.8.1 脚手架搭设前应具备必要的技术文件,如脚手架的施工简图,立杆基础、地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