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发电厂企业标准
2×300 MW 机组脱硫装置运行规程
Q/AD 1-03-11-200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顺发电厂 2×300 MW 机组配套脱硫装置的设
备规范和该装置的启动、停止、运行维护、定期试验和事故处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运行脱硫车间各岗位的各项操作和维护。
2 引用标准及文献
Q/AD 2-16-01-2001 贵州安顺发电厂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编写管
理标准》、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装置操作手册》
(初版)和其它辅助设备厂家技术资料等。
3 烟气脱硫系统的主要特性
3.1 系统介绍
本烟气脱硫(FGD)装置是安顺发电厂二期新建工程,采用日
本川崎(KAWASAKI)公司湿式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工艺。
该 FGD 装置与安顺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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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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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燃煤机组(2×300 MW)配套
运行,能处理从锅炉排出的 100
≥
%的烟气量,脱硫效率 95 %,系
≥
统可利用率 95 %,它包括下列子系统:(1)烟道系统;(2)烟
气再热系统;(3)石灰石制备系统(公用);(4)吸收塔系统;
(5)石膏脱水系统(公用);(6)公用系统;(7)排放系统;
安顺发电厂 2003-07-31
发布
2003-07-3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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