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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部门报送不同数据信息报表的情况。所以应该要求信息披露统一,要求报表
的统一设计,达到统一指标口径。
  其次,金融监管部门对债务人信息披露的监管,把打击欺诈放到重要地
位。企业的信息披露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披露企业的资产质量状况、不良
资产的处置和承担方式、企业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的情况等;二是借助社会

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信息部门,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披露和报
告,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公开程度;三是要着重披露与主要业务风险有关的指
标及其变化情况,敏感会计科目的定义、运用和变化情况,以保证对资金应用
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二)建立高效的信息传递渠道
  面对社会信息化的巨大挑战,中国的商业银行应学习借鉴外国银行的先
进经验,区分大、中、小型客户采取不同的信息收信策略。对大客户委派客户经
理专人管理,搜集企业全方位信息同时向专家

咨询

,注重专业信用评估机构对

该客户的信用评级,对客户所在行业发展趋势进行专门研究等。对小客户采取
联行征信方式收信信息,注重小客户的信用记录及非财务因素情况。
  建立一个完整的信息沟通渠道,要求在软硬件方面都有一个保证。首先,
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这个网络的组成应该包括内外两个部分,其中内部网
络应该是一个向全体成员开放的公共网络,在这个网络上可以键入或下载各
种信息;外部网络应该包括 Internet 和银行征信查询系统,包括从企业了解
情况的同时应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企业信用情况,人民法院的案件
审理公告,行业市场状况分析等途径获取外部信息。同时一级分行应充分利用
信息汇总的优势,及时向二级行发布信息,形成信息共享信息联网局面。并可
在可能的情况下委派知名或业内等级较高的专业机构进行信息提供(会计师
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三)改进信贷风险等级评定制度
  总的来说包括:客户的信用等级管理、贷款的风险等级管理和客户的信用
等级管理。
  首先,要建立银行内部掌握的客户资信评价体系,然后定期根据数据库
中客户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评价记录。运行方式上
可由信贷前台部门推荐客户、收集填报资料,信贷管理部门独立地进行信用等
级评定。
  其次,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对编造假报表、提供假信息谋求利益的交
易者给以严惩。尽快将国会计标准与国际接轨,使会计信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
企业的资产负债、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
度,建立公开企业数据库,使商业银行能方便了解企业经营活动信息。加强会
计、审计、企业信用评级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对提供虚假审计报告
和信用评级报告的公司、机构严加处理,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以保障商业
银行所获信息的真实性。
  最后,要保证系统基础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客户信息的真实性。企业在
借款时倾向于提供虚假信息,因而银行要学会识别和判断一些企业制造的假
信息,企业申请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只能作参考,只有经过仔细甄别后的信息
才能输入系统,并且对输入系统信息的可信程度要划分不同等级,以便于在
分析决策时参考。特别地,银行应主动地尽量去搜集客户的信息,加强对企业
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