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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原料需加

工的,也须提供以上材料,若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协

议和管理制度;

(九)产品原料需外购的,提交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复合维生素产品要提交标签原件;进口原料需提交饲料、饲料添

加剂进口登记证;

(十)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十一)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

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十二)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十三)产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四)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十五)系列产品中,绿色生资与非绿色生资生产全过程

(从原料到成品)区分管理制度;

(十六)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 五 条   同类产品中,产品的成分、配比、名称、商标等

不同的,按不同产品分别申报。

第六条  审核程序如下:

(一)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内容包括:

1.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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