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产品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质量管理制度;原料需加
工的,也须提供以上材料,若委托加工的,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协
议和管理制度;
(九)产品原料需外购的,提交购买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复合维生素产品要提交标签原件;进口原料需提交饲料、饲料添
加剂进口登记证;
(十)产品执行标准复印件;
(十一)具备法定资质的质量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产品
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十二)产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十三)产品包装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十四)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十五)系列产品中,绿色生资与非绿色生资生产全过程
(从原料到成品)区分管理制度;
(十六)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 五 条 同类产品中,产品的成分、配比、名称、商标等
不同的,按不同产品分别申报。
第六条 审核程序如下:
(一)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
内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内容包括:
1.材料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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