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 70 年代以前,这些市场仅仅是作为由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
和交换油品的手段,石油现货交易量只占世界总石油贸易量的 5%以下,现货
价格一般只反映长期合同超产的销售价格。因此,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
为剩余市场(Residual Market)。1973 年石油危机后,随着现货交易量及其在
世界石油市场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
反映原油的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Marginal Market),现货价格也逐
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摆脱死板的
定价束缚,一些长期贸易合同开始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这种长期合同与
现货市场价格挂钩的做法,一般采用两种挂钩方式,一种是指按周、按月或按
季度通过谈判商定价格的形式,另一种是以计算现货价格平均数(按月、双周、
周)来确定合同油价。
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
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欧佩克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欧佩克油价
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20 世纪 60 年代 OPEC
“
”
为了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 标价 的行为作斗争,在 60
年代后期特别是 70 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都公布标准原油价格,这
种标准原油价格是以沙特 API 度为 34 的轻油为基准,而公布的价格就是当时
统一的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