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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 70 年代以前,这些市场仅仅是作为由各大石油公司相互调剂余缺
和交换油品的手段,石油现货交易量只占世界总石油贸易量的 5%以下,现货
价格一般只反映长期合同超产的销售价格。因此,这个阶段的石油现货市场称
为剩余市场(Residual Market)。1973 年石油危机后,随着现货交易量及其在
世界石油市场中所占比例逐渐增加,石油现货市场由单纯的剩余市场演变为
反映原油的生产、炼制成本、利润的边际市场(Marginal Market),现货价格也逐
渐成为石油公司,石油消费国政府制定石油政策的重要依据。为了摆脱死板的
定价束缚,一些长期贸易合同开始与现货市场价格挂起钩来。这种长期合同与
现货市场价格挂钩的做法,一般采用两种挂钩方式,一种是指按周、按月或按
季度通过谈判商定价格的形式,另一种是以计算现货价格平均数(按月、双周、
周)来确定合同油价。
  石油现货市场有两种价格,一种是实际现货交易价格,另一种是一些机

 

构通过对市场的研究和跟踪而对一些市场价格水平所做的估价。

 

非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这是非欧佩克成员的产油国自己制定的油价体系,它一般参照欧佩克油价
体系,结合本国实际情况而上下浮动。
 

 

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官方价格

20 世纪 60 年代 OPEC

为了与西方跨国公司降低 标价 的行为作斗争,在 60

年代后期特别是 70 年代初以来,在历次部长级会议都公布标准原油价格,这
种标准原油价格是以沙特 API 度为 34 的轻油为基准,而公布的价格就是当时
统一的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