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2.2.3 本工程施工技术记录、质量检验评定、各类与业主/监理、制造、设计单

位的往来联系单等技术、质量文件以及质量检验控制情况全部应用微机管理,

所使用的各类表式均符合有关规定且均经业主/监理审核备案。

2.2.2.4 本工程将保证施工及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以及焊接、起重、试

验、检验等机械设备处于受控状态,均在规定的检定或检验周期内,并由具有

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符合使用要求的检定合格证书。所有计量器具和设备在规

定位置均有统一的检定检验状态标识,随时供质量检验、监督人员和业主/监

理的检查监督,将以确保量值传递正确、有效、机械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及使用

操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能力。

2.2.2.5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将依据业主按合同签发的施工指令施工,我方在

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业主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业

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于我方原因而导致的返工、修

改费用,对于非我方原因而导致的返工、修改、我方将接受业主方的指令及时

修改和返工。

2.2.2.6 我方将在三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方提出四级验收申请并保证业

主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业主方对我方的质量检验不替代我方提供合格施工产

品的责任,如在业主方检查合格后,仍发现由于我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其责任仍由我方承担,并无条件地及时返工、修改,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

失由我方承担。

2.2.2.7 本标段施工质量将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质量评定等级。如工

程质量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我方将无条件接受业主方提出的返工指令,

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工到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工期和经济损失由我方承

担。我方施工的各项目质量评定等级将以业主方最终的判定为依据。

2.2.3 加强隐蔽工程项目的控制,严格执行质量见证和停工待检控制模式

我方将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计划确定的隐蔽工程项目和质量见证点(W

点)、停工待检点(H 点)实行程序签证管理制度。

2.2.3.1 隐蔽工程项目施工结束后我方在完成班组、专业工地和项目组三级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