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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始终以被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约束的双方当事人是被代理

  

人和第三人。 但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职业经理人常常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代表
公司对外从事公司行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调查表明,在我国股
份公司中有近 65%

的公司采用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体制。

 2.公司职业经理人与公司中其他雇员的地位差异在委托代理理论中无法体现。
   雇员与公司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起雇佣劳动关系,是委托代理关系。公司如委托一般雇
员对外采购或销售产品、提供劳动服务等,该雇员均处于代理人的地位,须完全依公司负
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授权行事,该雇员是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而公司职业经理人则不
同,他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控制的能力与权力,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有关公
司整体利益的经营行为。这一点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经理的职权在实施过程中得
到体现。
 3.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与其所担负的责任和所体现的价值不相吻合。
   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公司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低,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公
司经营状况的好坏。但是,职业经理人处于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得经营状况的好

坏,职业经理人自身价值的社会意义都被委托人的 决策贡献 所淹没。相反,即使职业经
理人能力低下、重大经营失误或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最终的责任都要有委托人承担,
但事实上委托人可能还被蒙在股里。
 4.委托代理理论适用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
   在我国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当中,公司签章往往代表着交易的法律效力。如果签章的不
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是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实施公司经营计划时的签章,其
效力就因为如果总是依委托代理理论或表见代理这一靠法律对当事人主观善意与否的认
定来判断交易的合法有效性,势必使日益快速的交易秩序混乱起来。
 五、完善企业资本委托管理制度主要内容与主要应用手段
   忽略职业经理人背后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具体特征而空谈委托代理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目前企业实现资本委托管理所需要考虑的的问题就是委托方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法律地

 

位的明确性,加强企业资本委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
   企业资本委托管理制度包括实行逐层成本效益目标分解、明确的权责划分与岗位责任契
约、全面导入项目管理法、按生产要素进行的等价、动态利益分配方式和系统而量化的监督、

考核、淘汰制度的配套; 产权明晰、职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 十六字方针和法人治
理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精神等;科学管理理论、人本管理思想和中国传统伦理哲学思想
精髓的应用,丰富实践经验与创新思想的总结。

   具体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企业整体资本委托管理制度应该包含三大机制、五大保障体系
和八项实施内容:
 1、三大机制
 a “

、 做大 机制:企业超额利润共享,品牌、终极价值共有等;

 b、创新机制:企业结构偏平化、网络化,明确的分权赋责,强调开放兼容,注重知识及
附加值。
 c、可持续发展机制:全面程序化、制度化、契约化管理;实施严格的优胜劣汰制度,促进
企业自我否定,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五大保障体系:
 产权基础保障:比多元化产权基础,保障企业民主科学决策机制的形成。
 活力保障:采用两权分离方式,使企业各经营层次、部门按市场意志运行。
 动力保障:动态薪酬,超额利润共享,管理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