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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复试合格者,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录用人数确定最后人选。
总务部对已合格应聘人员进行经历、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核实,弄虚作

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核实无误后,总务部报总经理审批后,通知被录用人员前来报到,并通知用人

部门接收。

 

第五条 试用

1、试用的目的在于补救甄选中的偏差。
2、试用员工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耐德工业统一培训;如岗位

特殊本单位将安排第二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3、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入人员进行上岗引导,并确定一名直接负责人

管理其行为,承担其行为责任。

4、公司新进员工根据职位不同试用期为 3 个月或以 3 个月以上。
5、试用期满后,其直接主管部门应严格对照《职位说明书》在《直接领导考核意见

表》上详细列出考核意见,并明确以下事项后报总务部审核。

6、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应在《直接

领导考核意见表》上陈述事实与理由报总务部审核后立即辞退。

7、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应详述原因,经总务部审核后

办理延期试用手续,因延长试用期相应的劳动合同签署期限也需延长,所以涉及到
延长试用期的情况,需慎重考虑。

8、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可提前转正。提前转正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

有关工作实绩,试用部门直接主管与部级负责人考核通过在《直接领导考核意见表》
上详述考核意见并附上工作业绩材料,经总务部审核后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必
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试用期满 1 月以上;
②试用期间无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记录;
③工作积极主动、工作量饱满,工作实绩显著。
9、员工试用期考勤规定如下(3 个月内):
①事假超过 6 天者应予辞退;
②病假达 8 天者应予辞退;
③有旷工记录或迟到、早退达 6 次者应予辞退。

 

第六条 最终聘用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前 30 天由总务部通知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与本人进

行双向性的深入沟通、了解,若其中一方无转正意向,且说明具体原因后由部门负责
人将最终确认信息及时反馈总务部并作为重新招聘的重要信息。

2、对试用合格者,从正式聘用之日起,享受公司同类人员待遇。
破格录用特殊人才及薪酬特批程度
1、对于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如高级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市场专家),

可不经过总务部的初试和面试甄选小组的复试,由总务部负责搜集,核实及传递高
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由总经理及委任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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