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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时,对各个系统的设备选型要考虑其开放性,即采用其作为主控设备时,
该系统对其他公司产品的兼容性。以减少对某一公司、某一种品牌的依赖性,这能使今后
的维护更加方便与经济。
  (4)投标书应阐明投标人对项目质量要点的理解,阐明其质量保证措施与建议。评
标时要将此列为对投标方工程实施经验的考察内容。
  (5)投标书中不仅应有计划的建设工期,还应注明完成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
时间。
  (6)签承包合同时,要签一份详细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应包括系统结构、系统原理
设计图、设备明细表、应用环境、监控对象;应包括与其他相关的强弱电系统的硬、软件接
口界面、系统操作界面、软件的功能(特别是维护功能、组态功能);应提供的文档资料应
包括培训、质保、软件升级等服务承诺。
  (7)要恰当的安排弱电各个系统的招标时间。消防、安防、楼宇、布线这些系统深化设
计较扩初设计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动,施工的隐埋工作量较大,其招标工作最好在地下一
层顶层施工前完成,以保证隐埋作业的顺利实施。
  (8)招标文件要明确申明,业主对工程内容有权进行增减修改,增减后,工程费用
按中标订价标准,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方必须接受,并按要求施工。
4 对土建、装饰应作配合的管理
  这一配合管理是弱电工程实施中最麻烦的地方,在土建、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应
对以下各条予以明确规定。
  (1)对所有地下、穿墙、沿柱石、墙面预埋的线管、线槽工程,当甲方委托土建方施工
时,土建方应按合同计费标准(或工程定额标准)承接,按要求完成。
  (2)土建工程总承包方要保证弱电施工的供电、供水、要安排好弱电工程施工方的临
时场地或仓库,土建方要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现场协调管理,总包方应协调好土建工程各
方,实施与弱电工程具体的施工配合。
  (3)土建方对要隐埋线管、线槽的层面,在土建施工前要及时通报监理与甲方,便
于相关单位作业的跟进;土建施工方要加强检查、测量,保证面层厚度尺寸与面层均匀度
达到设计要求,以保证隐埋的线管、线槽能正常嵌入。
  (4)装饰工程方要预先向监理、甲方通报吊顶,通报地面、墙面装修的施工计划与进
度,为弱电施工留下应有的时间与作业空间,装饰工程方应负责安装弱电设备时装饰面
板相应位置处的开孔
  (5)土建总包方与装饰工程方都应设专门负责协调工作的责任人。
5 有关弱电系统与机电设备、强电工程相互配合的管理
  (1)机电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高低压柜、冷冻机、空调机、锅炉、电梯、电气控
制箱、水泵、风机、防火卷帘门等)的招标,采购应由弱电工程师提出相应的弱电技术条款,
投标方、供货方应明确对这些条款的满足与偏离情况。合同签约与设备验收时一定要对此
进行仔细核对与检查。
  (2)强电电气控制柜(箱)的订货、制作、安装要保证弱电电缆能够正常接入,并在
柜(箱)内予留有相应的安装空间。
  (3)土建、装饰、强电、弱电承包方在工程安装时都要保证不损坏其他方已完工的工
程,若有损坏,责任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6 对弱电工程监理的管理
  (1)监理方应有专业的弱电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建设方应对其学历、职称、
资质、资历进行核查,并对弱电工程师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对相关国家标准的了解程度进
行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建设方有权否决。
  (2)监理工程师上岗前应向建设方提交其监理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