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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单位所在地的造价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在杭省(部)属单位考生请到省造
价管理总站进行现场确认和交费。

  现场确认时,首次报考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3)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 7;
  申请参加增项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用已有的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申请免试的人员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或造价工程师二个相关科目考试合格成绩
证明等原件。

  历年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浙江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网络报名后下载打印);
  (2)符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免试条件 2(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

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对于省内开设工程造价、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请于3 月 18 日前,将

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的报告及开设上述专业的批文、课程设置情况、招生录取名单等
相关资料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并由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在杭省
(部)属普通高等学校直接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经省考试领导小组核准后,符合条件的
应届毕业生凭学籍证明和学生证,由学校统一报名,参加属地考点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凭
毕业证书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2012 年度以前已申请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应提供本届
学生招生录取名单。

  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应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考试报名的现场确认工作,于4 月

19 日前汇总上报本地区考试人员数据库。

  六、准考证打印
  已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 5 月 20 日-24

 “

日,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下载打印 准

考证 等资料,并按 准考证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护

照、临时身份证)和 准考证 参加考试。

  七、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2010)244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 100 元/人,其中

工程计价 70 元/人,基础理论 30 元/人,各市在收取的费用中,按每人单科 30 元,双科
40 元的标准在报名结束后上交省造价管理总站,余款由各市用于考试报名、考场租用等
考务支出。

  八、考前培训
  考前培训以自愿为原则,省属考生的考前培训由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实施。培训通知

另发。

  九、其他
  1、考试工作在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造价

管理总站组织实施,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协助配合。

  2、请各市造价管理机构于 5 月 6 日前将试卷预定单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
  本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因此,各市必须高

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每一项考务工作都要落实到人,
责任到人。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问题要有应对措施。在考试工
作中,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地进行,并顺利完成考试任务。
对提供虚假资料、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二年内不得参加造价员
资格考试,并予以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