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送达委托方(业主),并请委托方作出对公司造价咨询工作
和咨询成果的书面评价意见。
八、工程造价编审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造价工程项
目资料的收集、整理,按资料归档制度的规定归档。
九、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已完成项目造价编审工作
进行总结。
十、本制度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