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落实厂区内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等治安防范措施。
六、筹建期间对重要设备建立台帐,同时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并做好督导检
查工作。
七、筹建工作结束后组建好员工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业余消防队,并负责组织领导治保和消
防知识学习、训练及演习。
八、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第十七条
督察员职责
督察员在保卫组织直接领导下,对所属保安队队员实施督察职责,其职责范围是:
一、检查保安服务职责和队伍管理情况。
二、检查落实保安员履行《保安员守则》情况。
三、受理公司各单位和群众对保安工作和保安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守护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意见。
五、对屡纠屡犯的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并加大对工作中心或重点工作监督检查。
六、对保安员着装、礼节礼貌和不文明的言行进行督察并严加教育。
七、督察保安员履行职责情况,定期汇总、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综合、研究,
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 门卫队长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全面工作,带领全队人员宣传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方针政
策,结合本队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组织全队各班人员搞好门卫值勤,加强物资检查和人员出入验证及防范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队业务学习考核和体能训练及文明用语的使用。
四、负责全队各班勤务计划、调度、调整和具体实施及督导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队各项规章制度,措施的制定、修改、完善和检查落实工作。
六、负责强化队伍建设、教育队员遵章守纪,增强法制观念,从严治队。
七、负责组织队员培训,召开班长、队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总结布置工作和定期考
核评比,落实奖惩。
八、负责建立健全各种业务台帐,检查交接班记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九、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 巡逻队长职责
一、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队全面工作,带领全队人员执行公司的急难险重任务和厂区
内巡逻工作,结合本队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负责组织制定厂区内 A、B、C 三套巡逻方案,并组织全队人员实施厂区巡逻防范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队人员经常性的体能训练、擒拿格斗护身练习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演练。
四、负责全队队伍建设,教育队员遵章守纪,增强法制观念,从严治队,严守机密,确保
诸项任务完成。
五、负责全队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
六、负责接受急难险重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并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七、负责各种业务台帐的建立,巡逻登记和交接班记录的检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接受公司主要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
条
内(外)勤职责
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处内员工的学习、训练和培训工作。
一、负责起草本处和上报各类工作计划、总结、报表。
二、处理接待与保卫有关的外调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三、健全各类台帐、档案,登记及时准确,严格档案分类,加强保密工作。
四、负责本处员工工资和出勤的统计与计算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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