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权力机构
(一)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并未对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
上合伙企业事务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会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分别是
股东会。
五、企业决策机构
(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为
其决策机构,
6、投资者权利流转
(一) 合伙企业合伙人权利流转
1、原则上,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财产份额对外转让均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可以继承,有限合伙人资格一般可继承,普
通合伙人资格一般不能继承;
3、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对合伙人的入伙、退伙、财产份额继承及对外转让
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流转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原则上,股东资格及股权均可以继承;
4、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做更严格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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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其强调 人合 的特点,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人的权
利流转要求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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