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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
1.3 查验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1.4 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2)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的资质。
    2.1 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2.2 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
2.3 核查分包单位的业绩。
2.4 经审查合格,签批《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2.5 查验试验室资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3.1 检查施工控制网(平面和高程)

3.2 查验施工轴线控制桩位置。
3.3 查验各楼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等放

线成果。

3.4 应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楼层放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4)签认材料的报验

4.1 要求总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资料、

出厂质量证明等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4.2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4.3 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
4.4 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进行实地考察。
4.5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混凝土浇灌申请,并应:

1) 对现场搅拌设备(含计量设备)及现场管理进行检查;

2) 对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5.1 审查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和设备商检证明,并
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
5.2 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
作。
5.3 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拟采用的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
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
5.4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6.1 要求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填写《(    )月工、料、机动态表》
报项目监理部。
6.2 应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6.3 要求承包单位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应有检定证明。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1 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前,将
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工
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7.2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审查其提供的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7.3 应要求承包单位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在施工前填写《工程技术文
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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