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 在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年

春节前一次性核发(见附表二);

2、 任现职不满一年者按实际任职时间进行核定。

第三条:奖励年薪(年终奖金):在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和

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标准为:

1、

董事长(第一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

60%—70%;

2、

总经理(第二层经理人),为年薪总额的

50%—60%;

3、

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第三层(或相当)经理人,为年薪总

额的

40%—50%;

4、

正副总监、总经理助理及其他第四层(或相当)经理人,

为年薪总额的

30%—40%;

5、

部门正副经理、销售副总助理及其他第五层(或相当)经

理人,为年薪总额的

20%—30%。

第四条:年薪制人员的奖励年薪,一律延期半年发放,凡发生以下

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

 

1、

违反公司政策、规定严重者;

2、

辞职或辞退者;

3、

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公司业绩带来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