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 标题栏及其方位
标题栏一般由名称及代号区、签字区、更改区及其他区组成。
(1) 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按 GB/T 10609.1-1989 的规定,如图所示。标题栏的位置应
位于图纸的右下角
1.1.5 图幅分区
(1) 必要时,可以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内画出分区,如下图所示。
(2) 图幅分区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 25~
75mm 之间选择。
(3) 分区的编号,沿上下方向(按看图方向确定图纸的上下和左右)用直体大写拉丁字
母从上到下顺序编写;沿水平方向用直体阿拉伯数字从左到右顺序编写。当分区数超过拉丁
字母的总数时,超过的各区可用双重字母编写,如
AA、BB、CC…等。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
字的位置应尽量靠近图框线。
(4) 在图样中标注分区代号时,分区代号由拉丁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字母在前数字
在后并排书写,如
B3、C5 等。当分区代号与图形名称同时标注时,则分区代号写在图形名
称的后面,中间空出一个字母的宽度,例如
E-E A7。
1.2 比例(GB/T 14690-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