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项目安全领导小组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公司安全生产民
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监督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
项目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
全生产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
项目应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
的推广应用,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项目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抢险救护及改善安全生产条
件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处室、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
安全环保处是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项目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对口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
规范、规程和路桥集团、二公司、武罐项目办等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管
理的规定编制。
第四十四条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及省、厅、
路桥集团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该项目安全生产管
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