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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5.5.4  光伏系统直流侧施工时,应标识正、负极性,并宜分别布线。
5.5.5  独立光伏系统的蓄电池上方及四周不得堆放杂物。
5.5.6  逆变器、控制器等设备的安装位置周围不宜设置其它无关电气设备或堆放杂物。
5.5.7  穿过屋面或外墙的电线应设防水套管,并有防水密封措施,并布置整齐。

5.6  数据监测系统工程安装
5.6.1 环境温度传感器应采用防辐射罩或者通风百叶箱。太阳总辐射传感器应与光伏组件的
平面平行,偏差不得超过

±2°。

5.6.2 计量设备安装
   1 光伏系统环境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光伏组件中心点相同高度的遮阳通风处,距离光伏组

1.5m~10m 范围内。

   2 组件表面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光伏组件背面的中心位置。
   3 太阳总辐射传感器应牢固安装在专用的台柱上。要保证台柱受到严重冲击振动 (如大风

)时,也不改变传感器的状态。

5.6.3 数据采集装置安装
1  数据采集装置施工安装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 中的规定。
2  信号线导体采用屏蔽线;尽量避免与强信号电缆平行走线,必要时使用钢管屏蔽。
3  信号的标识应保持清楚。
4  一个模块的多路模拟量输入信号之间的压差不得大于 24V。
5.6.4 数据监测系统安装调试详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数据监测系统技术导则》的
相关光伏系统的要求。

5.7  系统工程检测、调试和试运行
5.7.1 光伏组件的布线工程完成后,应确认各组件极性、电压、短路电流等,并确认两极是否
都没有接地。
5.7.2  光伏系统安装工程检测
   1  独立光伏系统工程检测,依据 IEC62124-2004 独立光伏系统-设计验证及产品说明书。
   2  并网光伏系统的工程检测,依据《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和《浙江省电力公
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应用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5.7.3  光伏系统工程安装调试
1  光伏系统工程安装调试必须按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和整套光伏系统启动调试这三个步骤
进行。
2  调试和检测应符合《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家用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技术

条件和试验方法》

GB/T19064 的要求。

5.7.4  光伏系统工程安装试运行
在完成了以上分部试运以后,应对逆变器、充电控制器及低压电器分别送电试运行。送电时
应核对所送电压等级、相序,特别是低压试运行时应注意空载运行时电压、起动电流及空载
电流。在空载不低于

1 小时以后,检查各部位无不良现象,然后逐步投入各光伏方阵支路实

现光伏系统的满负荷试运行,并作好负载试运行电压值、电流值的记录。
5.7.5  在光照充足的情况下,光伏系统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无故障后方可移交管理方正式
接入电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