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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如前所述,不愿提供花费资金多、短期显性效益不明显的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机构
或民间资金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资大、风险高、资金回收期长、比较利益低等原因,缺乏投
资激励,而农民作为

“理性小农”对具有外部性的共用设施,更多的选择是“只用不管”。总

体来看,在市场化条件下,这三大投入主体在利益权衡中最容易选择放弃投资农田水利设
施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几点建议

 

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对于农业抵御自然灾害、提高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水利建设能否摆在优先发展
领域,农田水利建设能不能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关键要看各级政府对农田
水利建设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及投入力度。首先,各级政府要认真总结西南地区特大旱灾
的教训,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创先争优”的精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其次,要紧紧围绕国家加快水利改革和发展的重要

机遇,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正确处理好远期和近期、城市与农村、山区与坝区、全局
与区域的关系,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加强监管,注重提高农田水利的建设效率和使用效益。再
次,要研究人民群众参与治水的政策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农
田水利的积极性,加快建设一批带动力强、覆盖范围广、受益群众多的骨干水源工程,推进
山区

“五小水利”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体问题。如何建立新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以保持农田水利建设的
持续发展,是当前农村水利工作的难点问题。应根据农田水利工程的功能,明确农田水利建
设及管护主体,并督促建设及管护主体各负其责。农田水利工程按功能可以分成公益性工程、
经营性工程和生产性工程。首先,公益性工程的建设主体是政府,公益性工程所提供的服务
具有公众性和非排他性,其受益者不仅仅是农民和农业,应当由社会公众共同承担,政府
是该类工程建设的主体,发挥着行政组织、资金引导、矛盾协调等作用。其次,经营性工程的
建设主体是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水利工程供水已被界定为经营性行为,农田水利
中属于经营性的工程,应当由经营者负责建设和管理。再次,生产性工程的建设主体是农业
生产者,生产性工程与农业生产紧密相连,建设主体应当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或其
他经济组织,工程建设投入相当于从事农业生产的投入成本。

构建多渠道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农业基础设施脆弱,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建设

“欠账”

太多。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需要构建多渠道的投入机制。首先是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经常性机制。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要逐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财政、发改、水利、国土资
源等部门要整合资金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政府要承担起农田水利建设的主要责任
把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纳入投资和财政预算。其次是完善村级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农田

水利建设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这是分散的农户无力担负的,必须依靠集体力量。在
农田水利建设中,政府要在规划、宣传发动、资金补助扶持、技术指导服务等方面多做工作,
注重引导村集体或农民采用

“一事一议”方式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民投

入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再次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参与农田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