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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制不健全,法治观念淡薄。建立法治经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实行的,市场经济的法规还不健全,现有法律法规还
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又由于

“依法治国”方略开始实施

时间不长,群众的法律意识还不强、法治观念较淡薄,以及执法队伍素质不高,
使执法水平较低,执法效益较差。

 

三、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的行政执法工作,涉及到
国家的、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改革流通体制,健全
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管理,清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垄断,尽快建成
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随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地位更加重要,任务
更加艰巨,对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政治、经
济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市场在经济发展中
的地位和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主管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部门,在市场的
迅速变化和发展过程中,不断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一是市场主体多元
化格局的形成和国有改革的深化,改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主体的成
分和结构。二是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营销的形成,拓宽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
管市场的视野和范围。三是高、多媒体手段在商品流通领域的运用和经营方式的
不断涌现,提高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市场的理性和科技含量。四是市场竞争
的加剧,特别是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加快,国内市场国际化程度和开
放程度提高,加大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执法的难度。五是政府职能转变
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现职能到位的紧
迫感。

 

面对初级阶段性转变的新的形势和新任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实现战略转
变。这一转变总的方向和目标是: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认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行政管理的基
本职能、监管对象。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
一到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职能上来,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
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
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
的动态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
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
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
   四、如何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主义初级阶段,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定正确地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落实到各项
工作中去。全省每一个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都要全面系统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