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非常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有一定难度。二是工作内容过于雷同,考核细则难
以量化。在辅助管理类和行政事务类文职岗位中,有很多岗位导致工作内容相似,且由于事
务性工作居多,难以设计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指标,客观上给考核工作带来一些难度。三是部
门主义难免作怪,干扰因素难以排除。文职人员数量不多但办公部门较为分散,如某针镇分
局
43 个文职分散于 14 个部门,7 个部门文职人员仅为 1 个,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缺乏比较,
部门主义在考核中的各等次的比例确定上往往造成不小的干扰。
(三)资源配置难以实现最优化。表现在:一是岗位既定,交流空间受限。目前,公安文
职人员实行定岗招录,原则上讲文职人员被录用的同时,意味着工作岗位确定,由于这种
招录方式使得应聘者一开始就具有很强的岗位既定意识,导致日后岗位交流中易产生不满
情绪。二是岗位差异,交流渠道不畅。由于目前文职岗位因岗定薪,各岗位的薪金自有高低
不同,客观上造成
“愿上不愿下”的问题,这对交流调整自然产生阻力。但同时,由于各文职
人员能力有别,岗位适应性不同等因素,一次性定岗设薪几乎不切实际,对其交流调整以
达到资源最优配置自是无法避免,这与上述所说的两种情况产生突出矛盾,在一定程度上
给文职队伍管理带来困扰。
(四)激励功效难以实现最大化。表现在:一是物质激励有限有额。按照市局核定的文职
人员
4.7 致 3.9 万元年度经费预算标准,除去办公经费及工资外,可用于直接物质奖励已所
剩无几,只能采用严格限定奖励名额的做法,这往往造成奖励标准的过于苛刻,反而失去
其应有的激励作用。二是精神激励实难奏效。按照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来看,对于目前文
职人员的年平均
2 万几不足 3 万的薪酬标准,可能物质激励相对纯粹的精神激励更有效,
精神激励所起的作用很有限。三是其它激励受限诸多。从目前制度设计上看,文职人员不可
能象民警(或企业人员)拥有职务、级别的晋升,文职人员看不到晋升机会和成长机会,仅
有所谓的
“年度优秀”,而且能作为奖励的又非常局限,其所能产生的激励作用可想而知。
三、关于应对措施的几点设想
一是要主动出击,饱含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勇气。公安文职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
重大举措和全新尝试,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从机关到分局现行的公安文职制度仍然处
在摸索阶段,虽然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但同样面临了很多实际问题。这就需要政治处的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