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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很难推动一个国家从 肢体经济 向 头脑经济 发展,要在国际竞争中击败对手
(至少不被对手击败),就不容易做到了。
我国宪法的
2004 年修正案,明确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这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巨
大的反响。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部分,有人还认为,在当代,它是
私有财产权最重要的一部分。 在我们考虑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当如何制定时,宪法
的
2004 年修正案中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限制的内容的增加,更有其指导意义。
至少,《著作权法》第一条与《专利法》第十四条,都实实在在地有了宪法依据。
进入
21 世纪前后,一些国家立足于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等,提出
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日本
2002 年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及 2003 年成
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本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我国的。 而几乎在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建
立最早的英国发表了知识产权报告、知识产权拥有量最大的美国则在立法建议方面及司
法方面均显示出了至少专利授予的刹车及商标保护的弱化趋势
.面对这种复杂的国际
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做何选择呢?
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走了一些外国一、二百年才走完的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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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速度,使相当多的人感到 太快了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三年后,外国知识产权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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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诉讼(以及 以侵权诉讼相威胁 )开始大大增加,许多学者和企业开始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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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抱怨依照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修改的知识产权法 超过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要
求往回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过度,产生了失衡,提出应当
重点打击知识霸权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而不是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象王选一类
发明家、谷建芬一类
家,以及名牌企业(它们始终只占中国企业的少数),则一直
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距离有效保护他们的权利存在较大差距。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鼓励创新,不鼓励模仿与复制。这种制度利弊几何,还会长
期争论下去。例如,在上一世纪
80 年代初即不赞成在中国搞专利制度的人,至今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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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专利制度阻断了企业无数仿制与复制的机会,对我国经济是不利的。不过, 温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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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不断在国际市场上被 温州创造 所取代,后者成本远低于前者,获得却远高于前者
的事实,应当使人们对专利制度的利弊十分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