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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很难推动一个国家从 肢体经济 向 头脑经济 发展,要在国际竞争中击败对手

(至少不被对手击败),就不容易做到了。

  我国宪法的

2004 年修正案,明确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这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巨

大的反响。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部分,有人还认为,在当代,它是

 

私有财产权最重要的一部分。 在我们考虑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应当如何制定时,宪法

2004 年修正案中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和权利限制的内容的增加,更有其指导意义。

至少,《著作权法》第一条与《专利法》第十四条,都实实在在地有了宪法依据。

  进入

21 世纪前后,一些国家立足于知识经济、信息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等,提出

了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尤其是日本

2002 年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及 2003 年成

 

立的国家知识产权本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我国的。 而几乎在同时,知识产权制度建

立最早的英国发表了知识产权报告、知识产权拥有量最大的美国则在立法建议方面及司

 

法方面均显示出了至少专利授予的刹车及商标保护的弱化趋势

.面对这种复杂的国际

知识产权发展趋势,我国应当做何选择呢?

  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走了一些外国一、二百年才走完的路。这

个速度,使相当多的人感到 太快了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三年后,外国知识产权人在

中国的诉讼(以及 以侵权诉讼相威胁 )开始大大增加,许多学者和企业开始感到了

压力,抱怨依照世界贸易组织要求修改的知识产权法 超过了中国经济发展水平 ,要

求往回收。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经过度,产生了失衡,提出应当

重点打击知识霸权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而不是保护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象王选一类

发明家、谷建芬一类

音乐

家,以及名牌企业(它们始终只占中国企业的少数),则一直

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还距离有效保护他们的权利存在较大差距。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鼓励创新,不鼓励模仿与复制。这种制度利弊几何,还会长

期争论下去。例如,在上一世纪

80 年代初即不赞成在中国搞专利制度的人,至今仍认

为专利制度阻断了企业无数仿制与复制的机会,对我国经济是不利的。不过, 温州制

造 不断在国际市场上被 温州创造 所取代,后者成本远低于前者,获得却远高于前者

的事实,应当使人们对专利制度的利弊十分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