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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决策制定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监控,无法实现增加公司价值、帮助管理层达到

目标的作用。

 

  原有的审计方式方法比较单一。长期以来主要采用现场审计为主,抽样方法随意,导致审计人员

无法捕捉到经营管理中的敏感信息,无法实时地发挥预防风险的作用。

2.2.2 内部审计独立性差,职能发挥不充分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它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不受任何因素的干扰,独立地制定审

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执行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检查和评价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然而,

国内一些上市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内部设置的机构,它的设置往往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因素,独立性

较差,不可能像外部审计那样具有权威性。此外,大多数上市公司的管理观念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

上,内部控制机构并没有随着经济

 的发展和经营管理要求的提高而做出相应的转变,设置内部审计

部门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或者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隶属的层次较低,内部审计人员全面展开工作还

有一定的困难,积极性受到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没有得到根本的保障,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人寿保险原有的审计管理模式就缺乏独立性。各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既隶属于所在公司、由总稽

核或副总经理主管,又接受总公司审计部领导的双重领导。审计管理模式妨害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2.2.3 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受重视程度不足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实施范围和结果报告施加了较大影响,对内部审计价值认知程度

不高。首先,大部分公司审计委员会未得到充分授权,计划或项目批准流于形式;其次,内部审计多

限于传统的审计功能甚至将财务控制排除在外;同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就像二条黑夜中并行的

船,没有交叉点,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由其他部门替代;还有,内部审计师与一般员工信息沟通的渠

道不畅等;总之,没有营造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的良好环境。

2.2.4 上市后监管环境的要求

上市是一把

“双刃剑”,以人寿保险来说,它不仅给人寿保险带来了有利因素,也带来了经营压力,

特别是在外部监督方面,上市后公司将接受更加严格的多重监管,除了中国保监会外,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美国与香港的证券管理机构都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广大投资者更是天天

在盯着公司的股票,公司的一举一动都与股票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表现密切相关。公司面对的是重大

国际资本市场,处在公开透明、公众关注、多重监管的发展环境中,监督管理的高度透明使中国人寿

成了

“生活在鱼缸中的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任何疏忽和漏洞,都可能酿成不良后果,其代价是十分高

昂的。对于这一点,在美国的部分中国企业有沉痛的教训。如网易被停牌,股价

30 个交易后跌至 1 美

元;中行纽约分行被美国财政货币监理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分别处以

1000 万的巨额罚款。作为在美国

的上市公司,要遵守美国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萨班斯

-奥克斯莱法案》,这个法案明确规定上市公

司管理层要在年报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做出报告。

公司管理现状要求:公司股改上市,从一个传统的大型国有保险企业跨越式地成为美国香港两地上

市公司

,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远远落后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在管理机制上、在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上存

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说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很多薄弱环节,与上市公司管理透明化、规范化

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内部审计发展趋势:目前,国际内部审计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旨在增值、提高组织运作效率的、独立客

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对照国际内部审计发展趋势,我国各大金融机构都已经认识到内部审计工作存

在的巨大差距,先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

  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内部审计工作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