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严重,对执行机构存有欺骗行为。监管部门把握
着政府采购起始与收购阶段具体事务,即采购计划审核和合同款或报账单的最
后签字盖章与拨付权,其间将会出现可以预料的腐败与寻租行为。监管部门根据
“
”
领导意见,凭借人情关系网权重,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肆意让 心仪
“
”
的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如由监管部门参与所谓现场监督的 议标
行为,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反正票据的报销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购程
序都可以跳开了,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已失去了作用,成为了监管者手中被任
意玩弄与欺骗的对象。
(七)专业人才的缺乏
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商品的采购活动关系到经济、法律方面,
也与商品的生产性能等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采购方式要求采
购人员具备和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
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但目前
,各地在开展政府采购过程中缺少大量通晓国际通行
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招投标人员、机关采购人员
,严重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
的全面实施。
二
我国政府采购的分析
(一)制度不完善造成违规操作
政府采购是一场重大的分配体制改革,涉及到地方、部门、个人利益的划分。
因此,从始从终都存在着公与私、真与假、善与恶、好与坏的矛盾冲突。受部门、地
方和个人利益的驱动,相关经济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为避免失去原有利
益而变相侵害其他经济主体和社会整体利益,产生新的不正之风。由于采购制度
的不完善,存在招标公平范围有限、招标采购对象不明确、招标和投标程序不规
范等问题,使以行政命令约束的政府采购程序开始后,公众对监督的依据不清
楚。这就在经纪人和公众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少数人容易
“暗箱”操作,
利用公众对信息了解不足操纵采购,以满足个人或本部门的利益。例如:有些地
方搞假投标、人情标或限制范围,搞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使政府采购流于形式
在合法外衣下搞
“暗箱”操作;有点政府采购计划在编制和执行上存在相当的随
意性,导致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
(二)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