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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严重,对执行机构存有欺骗行为。监管部门把握

着政府采购起始与收购阶段具体事务,即采购计划审核和合同款或报账单的最
后签字盖章与拨付权,其间将会出现可以预料的腐败与寻租行为。监管部门根据

领导意见,凭借人情关系网权重,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于不顾,肆意让 心仪

的采购人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如由监管部门参与所谓现场监督的 议标
行为,不走政府采购程序),反正票据的报销权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采购程
序都可以跳开了,实际上集中采购机构已失去了作用,成为了监管者手中被任
意玩弄与欺骗的对象。

(七)专业人才的缺乏

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商品的采购活动关系到经济、法律方面,

也与商品的生产性能等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的采购方式要求采
购人员具备和掌握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
的有关知识和技能,但目前

,各地在开展政府采购过程中缺少大量通晓国际通行

采购方式的采购管理干部、招投标人员、机关采购人员

,严重制约了政府采购制度

的全面实施。

    我国政府采购的分析

(一)制度不完善造成违规操作

政府采购是一场重大的分配体制改革,涉及到地方、部门、个人利益的划分。

因此,从始从终都存在着公与私、真与假、善与恶、好与坏的矛盾冲突。受部门、地
方和个人利益的驱动,相关经济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往往为避免失去原有利
益而变相侵害其他经济主体和社会整体利益,产生新的不正之风。由于采购制度
的不完善,存在招标公平范围有限、招标采购对象不明确、招标和投标程序不规
范等问题,使以行政命令约束的政府采购程序开始后,公众对监督的依据不清
楚。这就在经纪人和公众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少数人容易

“暗箱”操作,

利用公众对信息了解不足操纵采购,以满足个人或本部门的利益。例如:有些地
方搞假投标、人情标或限制范围,搞地方封锁和行业垄断,使政府采购流于形式
在合法外衣下搞

“暗箱”操作;有点政府采购计划在编制和执行上存在相当的随

意性,导致盲目采购和重复采购。

(二)认识上存在误区和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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