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将所需购买保安服务标志和服饰的品种、数
量上报所在设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二)设区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行审核,符合规定
的予以确认,并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填写《
2011 式保安
服饰和保安服务标志调配申请汇总单》后上报省厅治安
总队。
(三)省厅治安总队会同省保安协会定期将全省所
需的保安服务标志、服饰的品种及数量统计汇总后,填
写调配申请单,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中国保安协会,并
抄送我省保安服务标志和服饰生产销售企业。中国保安
协会收到申请单后,向我省指定的授权生产销售企业下
达任务单进行生产。
(四)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在调配
申请通过审核后
5 日内向指定的保安服务标志和服饰生
产销售企业支付货款,并在网上服务平台上注明相关信
息。
(五)保安服务标志和服饰生产销售企业在收到货
款后
5 日内通过快递或其他途径发货(附发票),并在
网上服务平台上注明发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