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负责本公司与银行之间各种
款项的原始票据的传递工作。
4、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
根据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及时保证付款的办理。并将相关付款凭证及时转到会计
处,以便及时入账。
8、
在收款后,根据公司的要求,填写资金日报表后将收款原始单据转到公司会计处,
以便及时入账,银行电汇的把电汇、手续费单转到会计,收取现金的,将现金
收据的记账联转交会计入账冲减应收账款。
9、负责公司发票的开据和及时发送。
10、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财务工作管理:
一、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二、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
制度的规定。
三、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将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
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四、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
物、款项相符。
五、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
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六、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七、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
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八、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
以财务部自查为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
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章、支票管理(含其它银行票据):
一、
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
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上签
字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