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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邮件,至于家庭地址、上门拜访?

——吃饱了撑着吧!通常 5

次电话联系不上、邮件没有回复,在一般的

HR 看来就等同于应聘者

的弃权了吧?而且这是在上海,一个女子,仅仅根据一条街道、一个

门牌号,在晚上

8 点找到应聘者的住址,获取新的联系方式。或许只

是因为她的上司可能是这样告诉她:去通知名单上的人来面试,于

是她就去做了,但是在数个电话无法通知的情况下,她想不出其他

更好的联系方法,唯有上门,因为她的上司是要她去通知人过来面

试,而不是告诉她电话去叫人来面试,对她而言这只是一个非常自

然的逻辑选择

——“做事到位”罢了。当然我不是那位 HR,事实的情

况我们都不清楚,但是在她的执行力的背后我们却可以清楚地看到

一种令人敬畏的执著。

  第三:敬业。这一点或许和上面的两点有些雷同,但笔者在此处

对敬业的侧重理解点在于员工为达成预期指标所愿意付出的额外成

本。一个职员在下班后付出了至少一个半小时的额外劳动力(笔者并

不清楚宝洁的法定工作时间,姑且以

6:00PM 下班计算),只是为

了一个在许多同行看来是

“nobody” 的候选人,同时在此要补充一个

额外的细节:负责电话通知朋友的

HR 在告知了朋友笔试的时间和

需要准备的工具外,给了朋友一个手机号码

——这次招聘的负责人

的电话,并希望朋友能尽快和这位负责人联系。这也就是说在整个

环节中,无论是这位负责联络的

HR 还是她的上司的手机都是时刻

为应聘者开通的。通常这样的事情多见于

SALES 的身上,但是 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