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更重要的是
,落实国有企业董事会的问责制度。彼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问题,或许
可以随着董事会对经理层的完全的、独立的市场化人事任免和监控权力
,而化解于无形。毕竟,
职业经理人的薪酬事宜
,最宜在商言商。■
作者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背景
国企高管
“限薪”争议
随着
2008 年年报的披露,大型国企高管的薪酬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按照
2008 年中国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年报,中海油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傅成玉的收入为
1204.7 万元,同比上升 6.5%。对此,傅成玉在参加今年博鳌亚洲论坛时解释称,
第一
,其薪酬是独立董事按国际标准制定的,为的是让独立董事和投资人放心,相信他可以管
好股东的钱
;第二,这样的薪水与中国的国情相差太多,而员工的收入太低,所以他在拿了钱之
后
,又自觉地捐献给了母公司。“上市公司的规则决定了我必须拿这么多,而中国国情决定了我
不能拿这么多。
”
傅成玉解释说
,在境外上市的中海油,其公司治理结构与所有国际公司相同。“也就是说,
我们的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内部董事
,薪酬都是由独立董事制定的,我们本人不能参加。他们制
定的标准除了企业考核
,还要与国际同类公司相比。”傅的年薪是同类国有石油公司中石化总
裁王天普的
14 倍以上。
中海油有关负责人日前亦回应称
,中海油高管层薪酬福利严格遵守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
定
,个人实际所得与向资本市场披露的“名义收入”大相径庭。中海油有限公司所有高管层成
员从
2001 年上市第一天开始,就把董事会批准的收入捐给了母公司中海油总公司,因而成为
“名义收入”。
这种市场激励与行政约束的双轨制
,是一个逐渐演化的结果。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
曾向《财经》记者坦承
,国资委成立前,国企薪酬基本是各自为政,自定薪酬,千差万别,有失公允。
其中最为忧虑的是日益失控的、规模庞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由垄断产生的期权收益。在国资
委成立后
,代表出资人意志,改变了群雄割据的混乱状态,做出了严格的规范,事实上无论名义
薪酬如何
,国企高管落袋为安的最高年薪并未超过 150 万元。
尽管这个薪酬看起来并不那么富有吸引力
,但上述国资委人士直言,国企的高级管理层队
伍
“异乎寻常的稳定”,连少量的流失都不存在。“这说明,我们现在的薪酬是合理的,是有竞争
力的
”。
在中海油之前
,银行业的高管薪酬已饱受争议。今年以来财政部连续两次下文,要求国有
金融机构的最高年薪不得超过
280 万元,2008 年的薪酬要比 2007 年下调 10%。从目前公布的
年报来看
,不少国有企业的领导人都主动响应号召,降薪幅度在 10%左右。而一些非国有上市
公司的领导人
,也做出姿态,如民生银行就承诺主动降薪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