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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 万元,治理费用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 0.56%。 

  

 (2)避让措施:将 6#、22#、25#、33#共 4 个风机移至采空区以外的山脊一带,以避让

地质灾害危害。

 

  

6 结论与建议 

  

6.1 结论 

  

 1.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总体为复杂,风电单机容量 1.5MW,规划总容量为 49.5MW,

工程等别为

Ⅲ等中型,电力为生命线工程,工程重要性提高一级,属较重要建设项目,评

估级别应为一级。

 

  

 2.现状评估为:风电场风机位无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

不良地质现象,给风电场建设造成灾害的可能性小。总体岩溶较发育,但风机塔位处岩溶不
发育,对风电场建设影响小;斜坡目前无变形迹象,自然斜坡现状稳定,给风电场建设造
成灾害的可能性小,含水层破坏对风电场建设影响不强烈。煤层采空区诱发地面塌陷或开裂

6#、22#、25#、33#共 4 个风机位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可能性中等,损失中等,危害性中

等;煤层采空对其余

29 个风机位造成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 

  

 3.预测评估为:风电场建设加剧自然地质灾害体和斜(边)坡致灾的可能性小,危

害性小;风电场建设对地质遗迹,自然景区,人文景观,土地资源,构筑物的影响一般,
风 电 场 建 设 对 含 水 层 破 坏 不 强 烈 。 风 电 场 风 机 塔 位

4# 、 7# 、 9# 、 10# ~

13#、14#、15#、18#、23#、24#、30#~31#下卧煤层按常规设计(如按设计留设矿柱、按设计开采
回填等)开采对风机塔位稳定性基本无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性小。

 

  

 4.综合评估为 6#、22#、25#、33#风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中等;其余 29 个风机塔位地质

环境影响程度小;风电场建设对地质遗迹,自然景区,人文景观,土地资源,构筑物的影
响一般,风电场建设对含水层破坏不强烈。

 

  

 5.由于各风机分散布置,相互关联小,因此从风机单体和整个风电场两方面进行适

宜性评价。

 

  

 (1)风机单体建设适宜性评价 

  

 6#、22#、25#、33#共 4 个风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中等,环境恢复治理难度中等,建设场

地基本适宜建设,基本适宜建设场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约为

12%。 

  

 其余 26 个风机地质灾害危害性小,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小,建设场地适宜建设,适宜

建设场地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约为

88%。 

  

 (2)整个风场建设总体适宜性评价 

  

 风电场建设总体地质环境影响程度中等,总体地质灾害防治难度中等,建设场地总体

基本适宜建设。

 

  

6.2 建议 

  

 1.建议对 6#、22#、25#、33#风机塔位下采空区采用回填处理,或将其移至采空区以外的

山脊一带,以避让地质灾害危害。

 

  

 2.本次主要采用地面测绘和收集已有地质资料的手段进行地质环境评估,其深度有限 ,

建议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查明拟建风机位的(隐伏)岩溶和(老窑)采空区的分布和发育
状况,定量验算风机地基稳定性,为采空区处理提供地质依据,确保拟建风电场地基安全。

 

  

 3.由于拟建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研究阶段,没有进行岩石力学试验,数值分析相关参

数根据有关规范和资料选取,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经过详细勘察后进一步论证分析。

 

  作者简介:

 

  

 杨波 :男,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从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项目,水工环

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