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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债务

,而正数的应收保费是一项债权,两者对应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通常不是同一人,不能直

接抵减。如财产保险公司直接冲减正数的应收保费

,会降低应收保费数据的真实性。 

    2、加大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第一,它直接造成了现金流的减少。应收保费占用了保险公司正常的现金流,公司可能因现
金周转困难而出现支付危机。另外应收保费缺乏流动性和收益性

,直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资

产质量。第二

,加大了企业偿付风险,不利于正常的赔付。对于已生效但尚未收到保费的财产保

险保单

,一旦出险,保险人就需承担响应的赔付责任,而应收保费造成的大量未收回的资金则

给正常赔付增加了压力。第三

,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

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着严格的规定

,大量的应收保费直接影响公司的偿付能力。再次,应

收保费作为收入虽未收到款项

,但保险公司须据此预缴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了经费负担。第

,无论是否收到款项均要进行分保(再保险),又增加了保险公司的分保成本。第五,应收保费

易诱发经济犯罪。应收保费的长期大量存在

,有可能给不法分子贪污挪用、弄虚作假提供了可

乘之机

,如已经收到资金而不入账,或未缴费出险时,用赔款冲抵应收保费。  

    四、针对不良应收保费所采取的对策  
    由于过多的应收保费给财产保险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应收保费的管理。

  

    1、加大保险宣传力度和提高诚信的投入  
    部分客户片面认为投了保就有保障,缴费的时间不是决定因素。对此保险公司要加大宣传,
鼓励主动缴费

,消除产生应收保费的客户因素。另外,树立全员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实现稳健

经营、风险可控的发展。

  

    2、根据投保业务的质量进行有选择的承保  
    在扩大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的同时还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首先,保险公司要在收入和费
用、规模与效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其次培养业务员对企业的责任感。按照保户信誉程度、
偿债能力、当前财务状况和实际支付保费的能力制定信用政策

,降低应收保费产生的可能性,

从而确保保费的实收率。

  

    3、充分利用特别约定  
    利用特别约定可以有效提高应收保费的实收率。比如,在特别约定中增加保单生效或失效
的条件

,以减少在不能按规定时间收取保费时的保险责任;在特别约定中增加缴费时间,以及

未缴费合同失效条款

,以减少保险责任,促进保费的及时回收。

    4、建立科学的回收管理机制  
    应收保费发生后,保险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保费。有效的措施包括对回
收情况的监督、提取坏账准备和制定适当的收账政策。在制定收账政策时

,要以应收保费总成

本最小化为原则

,在收账费用和所减少坏账损失之间做出权衡。  

    5、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开展应收保费的审计调查工作,摸清应收保费的底线,了解其管理现状。保险公司各部
门之间要积极配合

,以公司利益为重,加强风险管控,有力推动应收保费的管理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的结合使用,可以有效降低不良保费的比重,将其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这对
我国财产保险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进一步提高其自身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姜星明: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有关问题的探讨[J].金融会计,2004(11).  
    [2] 丁少群、梁新潮:我国保费收入核算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J].会计研究,2005(10).  
    [3] 邬润龙:应收保费认可标准初探[J].上海保险,2005(4).  
    [4] 李荣林:保险会计研究的最新进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会计研究,2004(5).  
    [5] 张妮: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收保费的风险及其控制[J].上海保险,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