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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外排水总量的原则,严格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

范》(

GB50400-2006)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一)雨水收集设施的设计规模,应当根据昆明市日设计降雨

厚度,并结合工程项目内所有汇水面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W=10

3

×b×(A

1

×a

1

A

2

×a

2

式中

  W—雨水收集设施设计规模,m

3

b—昆明市日设计降雨厚度,取 25.5mm;

A

1

—项目内硬化屋顶和路面的汇水面积,以项目内建筑物占

地面积和路面硬化面积计,

m

2

A

2

—项目内绿地的汇水面积,以绿地面积计,m

2

a

1

—硬化屋顶和路面的雨量径流系数,取 0.8;

a

2

—绿地的雨量径流系数,取 0.15。

(二)设计雨水调蓄排放设施、收集及排放管道(渠)时,雨

水设计流量应当根据昆明市城区暴雨强度公式,并结合工程项目内

所有汇水面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Q=1.667×10

2

×q×(A

1

×f

1

A

2

×f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