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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明晰权责

 

  第一,修改《公司法》的相关条款,明确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作用、权利义务、责任、
选聘程序及其同监事会的关系和成立独立董事协会,从而在法律和制度上走向规范,做到
有法可依;第二,由国务院颁布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从以上几个方面对其进一步细
化,明确赏罚;第三,由新设立独立董事协会结合证券机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增强行
业的监管和自律。

 

  (二)建立注册独立董事人才库培养机制

 

  由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协会考核和培训、监管部门备案形式,建立健全无地域差别的
独立董事人才库。在独立董事的选任上,注重德与能的结合,由上市公司申请、协会推荐、股
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等三步确定人选。另外就是将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作为上市公司
的披露事项,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协调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关系

 

  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本属于两大法系的各自的产物,由于目前二者职权交错,
未能充分融合和发挥双方的优势,因此有必要理清各自的脉络。对于独立董事其职能在于:
一是制衡大股东,体现的是公正性;二是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发表自己独立的看法,体现了
参谋和顾问的作用。至于监事会,由于其成员要么是股东要么是公司职工,因而其是从本身
的利益出发,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调查并询问相关人员。其实还有
一点影响了二者的协调,那就是职业道德,道德的丧失和败坏会使个人有千百借口来搪塞。
尤其监督者一旦失去职业道德,更是洪水猛兽,会严重影响公司的健康和谐发展,所以有
必要在任职上选择职业道德良好的人士担当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完善独立董事的报酬和激励机制

 

  报酬采取间接的方式,即薪酬由中介协会发放,其费用由各个上市公司向中介协会缴
纳年费,再根据独立董事的业绩和勤勉表现确定等级,并根据不同的等级给予报酬,这样
既可以更加有效地体现独立董事的积极方面,也能够避免独立董事在经济上被控制。除了物
质酬金还应从声誉方面发挥更有利的激励作用,建立信用评价体系,授予表现优秀的独立
董事荣誉称号,反之则公开批评,严重的可以禁止其担任独立董事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马金城.独立董事制度:国际经验及其借鉴[J].财经问题研究,2002,(8):45-49. 

  

[2]李立新.独立董事“独立性”法律分析 [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8,(5):57-58. 

  

[3]周妃,唐玉凤.完善我国独立董事薪酬制度的思考[J].现代商业,2009,(9):108-109. 

  

[4]李培林.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其保障机制设计[J].经济经纬,2009,(2):87-90. 

  

[5]熊荣生.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9,(0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