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受编制、定员限制
,也可由各项目部组建后即留出部分费用,不占用企业管理费。
三、建造师的选拔培养应注意克服的几种偏向
1.克服重使用轻教育的偏向。重视对建造师的教育,特别是任职后的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党、政组织必须兼顾使用与教育
,教育就是培养,要把教育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常
抓不懈。在教育内容上
,要适应新形势需要,结合实际,既抓思想政治教育,又要搞好投标,签约、
预算、合同索赔、资金收支、成本核算、劳动分配、生产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技术管
理、计划统计、采购供应、设备工器具租赁、安全质量、消防保卫、环境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2.克服重培训轻实践的偏向。项目法施工是一门应用科学,仅靠理论培训还不够完善,既
使建造师通过培训考试取证具备了资质
,也不能说明其就能领导好一个项目。因此,建造师培
养的实践环节急待加强。应该拓宽建造师实践锻炼领域
,采取多种形式让预备建造师对项目
施工管理产生感性认识
,为迎接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3.克服兑现中重奖轻罚的偏向。要建立严格的项目目标承包责任制,严格履行承包合同。
要本着
“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额分成、欠收回补”和“严格考核、个人负责、全员承包、民主
管理
”的原则,不能搞“挣了是个人的,亏了是企业”的下不为例,使干的好的与干的不好的没有
区分
,从根本上解决奖易罚难的问题。
4.克服唯才的偏向。从目前刚刚起步的公司项目法施工管理规定中可以看到,现在对建造
师的选拔考核
,确实存在着片面强调
“才”的现象,只评价某某人能不能带这个项目,有没有本
事
,而缺乏对岗位所要求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也导致了一些问题。诸如:
项目部内部不团结、分配不公
,只讲进度、不顾工程质量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强调
“德才
兼备
”的原则,对建造师人选既看实绩、又看政绩,要把建造师在领导项目部工作中的物质文明
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目前水平与发展前途,少数人认同与多数职工公
认等方面结合起来考核、评价
,这样才能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建造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