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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所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环境保护能力的欠缺,而这种欠缺又会加重农民保护意识的缺乏,
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互动效应。农民对所生活地方的环境保护漠然处之,

“各人自扫门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

”。把自己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却把垃圾倒在家门之外就不再

进行相关处理,弄得到处都是臭气冲天,不堪入目。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加快农村的发展。
但是,

“人”是发展的最终目的,人的卫生健康等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发展就失去了意义,

新农村建设也就失去了方向。

4、农村环保治理措施缺位:由于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环境保护的重点常常在城市,
农村是环境保护的真空地带,环境管理体系和管理措施严重缺乏,这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
上的典型病症。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指出:

“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

城市。而我国农村还有

3 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 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 1.2 亿吨的农

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几乎为零。显然,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的关键是环境
治理措施的滞后:由于农村环保是环保工作的盲区,不仅表现在农村环保投入不足,基础
建设缺乏,也使得相应的治理措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环境污染的根源问题。

三、农村垃圾收集与处理的相关建议

   当前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的统一协作,
制定相关政策标准,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式,才能改变目前这种乱堆乱扔垃圾现象,给
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1、政府部门的强力监管

    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
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造成了一定
的困难。因此要严格立法,建立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减少或禁止
一次性使用商品的流通,在监管和惩罚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措施,避免出现监管法律上
的真空。在现有监管体系下,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负起责任,提高监管水平,
对不按要求故意倾倒垃圾污染农村环境的行为以及违法使一次性使用商品流通的行为进行
严惩,使违法收益小于违法成本,促进人们行为自觉。同时,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作为
公共品的属性这一特点,需要从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系统,加快
各级环保机构的设置,增强环境检测站的监控能力。要探索相应的机制来确保农村生态环境
保护的顺利进行,努力克服环境保护中可能出现的

“搭便车”行为和可能出现的相关困境。

2、县市指导、乡镇负责、村级执行——规划协调生活垃圾的处理

    农村垃圾的一般收集处理的程序,垃圾堆放点确定的原则,方圆多大的村,人口多少的
地方,该有几个多大的垃圾堆放点,责任人是谁,垃圾处理的资金来源,等等,对这样一
些问题,都应该有个基本的规范和要求,需要加以科学规划。有了科学规划,就有了行动的
指南;有了

“指南”,有觉悟、有条件的地方就可以按照规划先做起来;没有条件的,也可以

逐步创造条件做起来。同时,科学规范生活垃圾的处理,最大限度保护农村生态,不仅关系
到生态环境的持续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问题,

“一旦发展到

人们日常的饮用水都难以保证的境况,其现实是十分可怕的

”。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

政策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垃圾资源回收利用,扶植或帮助建设废品回收处理中心,增加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