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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通信工程建设方面,国内的投资开发商及承包商在与国际同行相互竞争时,如何能

提高国际竞争力;在保险市场,国内保险公司如何能顶住国际保险公司的冲击。这都需要健

全和完善工程保险制度,积累开展工程保险业务的经验,增强通信工程保险业的实力和竞

争力。

 

  

2.建立和完善通信工程保险制度的建议 

  首先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及国外的经验,结合建设工程自身特点,以《保

险法》、《合同法》等法律为依据,按照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有关建设工

程强制保险的规定,以保证通信建设工程强制性保险制度的推行。明确通信建设工程保险制

度具体的推行部门,明确强制保险的实施范围和险种以及明确保险费的来源。及时修改通信

工程建设领域的概预算编制方法和会计制度,使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

 

  第二,健全监管体系。完善通信工程保险制度,需要健全的监管体系作保证,这样才能

使通信工程保险制度的实施真正落到实处。由于通信工程保险经营的高风险性,保险的经营

状况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而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必须对

通信工程保险进行监管。根据对我国《保险法》的分析,工程保险监管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

保险组织的监管、工程保险经营的监管、工程保险财务的监管和工程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四个

方面。同时,定期向社会公开保险公司信息,以便于业主和承包商了解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

通过社会的力量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自律,减少非理性的竞争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