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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及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其含量等应进行定期检测;对采取复垦措施的土地应 定

期测定其潜水位的变化、土壤中有害元素的种类及其含量的变化,以及土壤的结

构、理化性质等的变化,检查有害元素是否有随潜水位升高或毛细管作用而返至

地表的现象等;对采取防尘、降尘措施的工作面应定期测定其空气粉尘浓度、形

态和粒度分布及其有害粉尘的含量;对采取充填措施的采空区沉陷幅度、应力场

的变化、岩层变形特点以及对地表的影响程度等应进行调查评价。通过治理前后

 

地质调查资料的对比分柝,对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作出判断。

  

3.

 

煤矿环境污染源资源化利用地质评价

  煤矿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废弃物,既是导致矿区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

源,又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加强对其的资源化利用,不仅有助于从根本上消除其

 

对环境的危害,同时还可获得资源,提高煤矿生产的综合效益。

  

3.1

 

矿井水资源化利用评价

  矿井永的来源;矿井充水和矿井排水的水量、水温、水质类型;色、嗅、味、浊

度等感观特征;

pH 值、含盐量、总硬度等化学特征;生化需氧量、化学耗氧量、溶

解氧等生化特征;有毒有害元素和细菌的种类、含量等毒理性和毒害性特征,以

 

及矿井水的利用方向、利用条件和环境效应等。

  

3.2

 

煤矸石资源化利用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煤矸石的种类、排放和堆积量、矿物成分、化学组成、理化性质、

工艺性质、发热量、有用成分的种类及其含量、分选的难易程度以及煤矸石的利用

 

途径、利用方法和环境经济效应等。

  

3.3

 

矿井瓦斯资源化利用评价

  煤层瓦斯含量、压力、成分、赋存和分布规律,矿井瓦斯涌出量、涌出特征,

瓦斯来源、瓦斯储量、可抽瓦斯量以及影响瓦斯抽放的各类地质条件及其改良方

法等,并就瓦斯抽放方案、利用方式、规模和服务年限、经济技术的合理性和效益

 

等提出建议和预测。

  

3.4

 

地表移动区资源化利用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地表移动区的分布、规模、沉陷幅度、采动稳定性、新应力场分

布、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地表变形特征、积水情况、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文和水

文地质条件、水土流失和土壤肥力状况、土地复垦条件、复垦类型、复垦方案以及

 

复垦的生态效应、经济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