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高程调
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
行调整的系数。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
整系数表》
(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
异进行调整的系数。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
为:一般
(1 级) 0.8 5;较复杂(11 级)1.0;复杂(IIl 级)1.1 5。计算施工监理服务
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高程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 2001m 以下的为 l;
海拔高程 2001~3000m 为 1.1;
海拔高程 3001~3500m 为 1.2;
海拔高程 3501~4000m 为 1.3;
海拔高程 4001m 以上的,高程调整系数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0.1 0 发包人将施工监理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按照其占
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其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服务收费不宜低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的
70%。
1.0.1 1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
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发包人委托其中一个
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服务
收费额的
4%~6%向发包人收取总体协调费。
1.0.1 2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 1.0.1 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其他服务收费,
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