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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或改善农产品品质,或增强植物抗逆性的有机、无机、微生物及其混合物料。
  

23、肥料市场的执法主体是谁?

  答:《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即肥料市场的执法主体是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4、哪些肥料可免予登记?

  答:《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
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
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

度复合肥 。
 

  25、禁止在农作物上使用的肥料种类有哪些?

  答:(一)以城市、医院、工业区垃圾、有害污泥等为有机原料制成的有机肥(垃圾肥)。
(二)未腐熟的人粪尿。(三)未腐熟的饼肥。(四)以废酸生产的过磷酸钙或其它磷肥(废磷酸
肥)。(五)含激素或激素类叶面肥料。(六)含氯肥料(氯化铵、氯化钾、含氯的复混肥料)禁止
在忌氯作物上使用。(七)含硝态氮的肥料(包括硝酸铵、硝酸钾复合肥及含硝态氮的复混肥料)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6、植物检疫的由来和概念?

  答: 检疫 一词来源于拉语 Q

uarntine”,原意是四十天的意思,最初用在对人的带病防疫

上,早在14世纪时,意大利的威尼斯城曾规定:凡外来入境人员必须在入境港口等地隔离四十
天,经观察证明末带有当时流行的危险性传染病(如肺鼠疫、霍乱、虐疾)等后才允许登陆入境。用
于植物检疫比较晚,我国从1927年开始搞植物检疫,1930年开始立法,1951年基本
走上正规,随着人类对植物病虫草害认识的提高和植物保护科学事业的发展,检疫的概念日趋全
面完善。

  植物检疫的概念是指根据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的植保方针和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以及国际
间签定的双边协定,为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运用一定的仪
器设备和技术,应用科学的方法对生产、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含其包装物、运输工具及库房
等)进行检疫检验与监督处理,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对内、对外贸易信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言之,植物检疫就是以法律为后盾的阻止危险性有害物随同植物及植物产品扩展传播的综合措
施。
  

27、为什么必须开展植物检疫?

  答:在自然界中,植物病、虫、草害的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但它们中的许多种类,包括某些
危险性病、虫、杂草可以随人为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而传播蔓延,这些病、虫、杂草传入新区后能生
存、繁衍和为害,甚至往往因新地区的气候条件适应而迅速蔓延,造成严重为害,给人类带来巨大
损失,而且新的病、虫、杂草一旦传入,常常难于根治而留下无穷后患。
  古今中外,随种、苗调运传带危险性病、虫、草害而导致农业灾害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例如:

历史上著名的 爱尔兰饥荒 就是由于从美洲调入马铃薯,使马铃薯晚疫病大流行而造成了毁灭性
灾害,当时仅800万人口的爱尔兰岛死于饥荒者达20万人,外出逃荒者164万人。又如:原
发生于埃及的蚕豆象,因人为调种而先后传入英国、美国、日本,1937年日军侵华期间,随军
马饲料传入我国,给我国蚕豆生产造成严重为害;还有美国的甘薯黑斑病,传入日本后也于19
37年传入我国,现已遍及我国25个省(市、区)。仅从上述例子说明,引入优质种苗是发展农
业生产的需要,但加强植物检疫,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也同样重要,开展植物检疫
工作,就是从根本上杜绝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入为害,或一日传入,也要把它控制在最小范围
内,不让它蔓延扩展,以保证农业稳定高产安全发展,因此,开展植物检疫是防治农作物病、虫、
杂草最经济、最有效、最积极的办法。
    28、什么是植物检疫法规?
    答:植物检疫法规是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和在国内传播
蔓延,保护农业和环境,维护对内、外贸易信誉,履行国际义务,由国家制定法令,对进出口和国
内不同地区间调运的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监督处理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9、哪些植物产品及货物必须实施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