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或第
1 次产检时应行筛查,有高危因素孕妇(如静脉吸毒、有乙
肝接触史、患性传播疾病、纹身
,输血史等)在孕期应重复筛查。
1·7 HIV 筛查
第一次产检时即应进行筛查
,对高风险或第 1 次拒绝测试者
在孕中期也应进行筛查。
HIV 的感染是否增加妊娠不良结局,尚
存在争议。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
(ACOG)报告无症状 HIV 感染孕
妇
,罹患各种妊娠合并症的几率并不增加。但妊娠晚期因免疫抑
制可能会加速
HIV 感染者从无症状期发展成艾滋病。
1·8 妊娠期生殖道感染(RTI)筛查
近年来
RTI 在我国日益增多,包括细菌性阴道病、滴虫性阴
道炎、阴道假丝酵母菌病、沙眼衣原体感染、淋病、尖锐湿疣、
梅毒等
,对母儿危害均大,易导致胎膜早破、羊膜腔内感染(IAI)、胎
儿生长受限
(FGR)、产后感染及新生儿感染等疾病。因此建议常规
筛查
RTI。
1·9 宫颈细胞学检查
我国宫颈癌的发病率逐年升高
,且趋于年轻化,应予以足够重
视。孕前或初次产检应进行宫颈细胞学检查
,根据结果考虑是否
行阴道镜检及局部活检。对于妊娠期宫颈病变
,如排除宫颈癌,原
则均不在孕期治疗
,延迟至产后 6~8 周后复查,根据结果再决定后
续治疗。
2 妊娠早期、中期产前检查(妊娠 10~27 周)
2·1 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妊娠 10~12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