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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这与我院开展产前检查及超声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得胎儿畸形尤其是严重胎儿畸形的高
检出率有关。大部分畸形胎儿在妊娠中期被检出而引产,从而大大减少了出生缺陷。

3.2  羊水过少对分娩方式的影响

分娩方式的选择原则上应通过联合监测,根据

B 超监测羊水量、胎心监护等综合监测,

结合产科情况确定,并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本组羊水过少产妇剖宫产率高达

82.0%,其

中既有本院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及对分娩方式干预的原因,也有社会因素的影响。

3.3  羊水过少对围产儿的影响

羊水过少是胎儿危险的重要信号,羊水量减少使脐带缺乏羊水缓冲而受压,导致胎儿

缺氧,胎粪排出。同时羊水过少不能稀释胎粪而使羊水粘稠,增加胎粪吸入综合征发生的机
会。羊水过少改变了胎儿宫内环境,子宫四周的压力直接作用于胎儿,尤其在临产后子宫频
繁收缩,加重胎儿缺氧,易引起胎儿窘迫及新生儿窒息[

9]。本组资料显示观察组病例中

胎儿宫内窘迫

(33.3%)、羊水粪染(36.8%)、新生儿窒息(9.2%)的发生率均较对照组明显升

高,可见羊水过少对胎儿危害极大,严重者可导致胎死宫内。对于晚期妊娠合并羊水过少者,
一旦确诊应尽快破膜引产,破膜后羊水少且粘稠,有严重胎粪污染,或出现胎儿窘迫的其
他现象,估计短时间内不能结束分娩者,除外胎儿畸形,应选择剖宫产结束分娩,可明显
降低围产儿病死率。由于我院近年来放宽了剖宫产的手术指征,并且对各种妊娠并发症处理
得当,未发生围产儿死亡。

3.4  羊水过少的处理方法

228 例羊水过少患者入院后行 Bishop 宫颈成熟度评分、胎盘功能测定及胎心监护

无负荷试验

(NST),对胎儿贮备力尚好、宫颈成熟者可在密切监护下破膜行缩宫素引产,产

程中应连续严密监测胎儿变化及羊水性状,适当放宽指征行剖宫产术,这对降低新生儿死
亡率及新生儿窒息率均有积极的意义。有剖官产指征者行选择性剖宫产,无手术指征者行阴
道试产。笔者通过对本组资料分析,结合临床工作总结认为,羊水过少患者有下列现象之一
者,应立即行剖宫产结束分娩:羊水过少合并过期妊娠或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胎儿宫
内发育迟缓、胎盘功能低下;胎心>

160 次/min 或<120 次/min;胎心监护出现晚期

Ⅱ Ⅲ

减速或变异减速;破膜后羊水 、 度混浊、产程进展缓慢者。

    目前,我院对未足月羊水过

少者,先排除胎儿畸形后,多进行羊膜腔注射生理盐水进行治疗也取得一定的治疗效果,
且必要时可同时通过检测羊水了解胎儿的成熟情况。另外,可采用饮水疗法及输液治疗。经
过上述治疗,如复查羊水量增加,则于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如羊水量无增加或继续减少,
特别是有妊娠合并症者,考虑剖宫产终止妊娠。

综上所述,羊水过少者胎儿宫内窘迫、羊水粪染、新生儿窒息率明显升高,对孕周>

40 周及有过期妊娠、胎儿宫内窘迫、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并发症的孕妇,
羊水过少发生率易发生明显升高者,从孕

38 周开始应监测羊水情况,一旦发生羊水过少,

在排除胎儿畸形的情况下尽早结束妊娠,以期改善围产儿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