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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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3.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
3.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检查质量、数量、
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
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
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
3.2.2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叭等设备的型号、
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
3.2.3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
管路长度超过 30m,无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20m,有一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15m,有二个弯曲时;
管路长度超过 8m,有三个弯曲时。
3.2.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 10%。
3.2.5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 倍,暗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6 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 10 倍。
3.2.6 当管路暗配时,电线保护管宜沿最近的线路敷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入非燃烧体的
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电线保护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30mm。金属线槽和钢
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2.7 电线保护管不宜穿过设备或建筑、构筑物的基础,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如采用保护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