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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技术部认真研究业主提供的施工技术文件

( 设计施工

图、设计规范、技术要求等资料

) ,并邀请设计院对工厂

进行设计技术交底,经技术部门消化理解后,编制《制造工

艺方案》、《制造验收要求》、完成施工图转换、焊接工艺

评定、火焰切割工艺评定、涂装工艺评定、工艺文件编制、

工装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等技术准备工作。

1.1 钢结构制作一般规定

1.1.1 钢结构的制作单位应根据已批准的技术设计文

件编制施工详图,且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当需要修改时,制

作单位应向原设计单位申报,经同意并签署文件后方能生效。

1.1.2 钢结构在制作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详图

的要求编制制作工艺文件。制作工艺文件至少应包括:制作

所依据的标准,制作厂的质量保证体系,成品的质量保证和

为保证成品达到规定的要求而制定的措施,采用的加工、焊

接设备和工艺装备。制作工艺书应作为技术文件经发包单位

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批准。

1.1.3 钢结构制作、拼装、安装、验收及土建施工用

的计量器具,应按同一标准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并应具有相

同的精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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