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
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
《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
2006)》的
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
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
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
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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