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必须运用完善的处罚体系给予其有力度的惩罚,使其产生威慑心,以期达到禁止他们
继续进行下一步施工的目的。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恶劣程度给予
其适当的罚款
,要求罚款额度必须是施工单位通过违法违规行为所获利润的两倍以上。与此
同时
,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追究,做到一查到底。运用法律
的效力使这些施工单位及时拆除质量不达标的建筑
,其花销都必须让施工单位来承担,加大
违法行为所需付出的成本。通过这种方式
,实现法律和罚款的有机结合,让施工单位能够感受
到法律处罚力度的威严性
,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以期终止建筑施工质量不能得到有效
控制的恶性循环,真正意义上使得建筑工程施工能够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