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
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名称:
(B 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
算的编制、审核;
(
C 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
D 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
E 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
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服务类别:所属建设工程控制价的编制及委托项目结算的审核。
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
附件同义。
2、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2、 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
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 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